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0-022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1.7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季季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联储证
券【储金 1 号 121 期】收益凭证、首创证券创赢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建
信信托-建信安享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97 天、105 天、161 天、32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以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中信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 恒大烟台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理财计划到
期日为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万东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19-041)。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赎回部分本金829万元,6月30日赎回本金7,236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全部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 8.50%,获得理财收益
568.63 万元。
2、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以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创
赢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计划到期日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具体
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东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 2020-004)。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5,000 万
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 5.30%,获得理财收益 88.05 万元。
3、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以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
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该理财计划到期日为 2020
年 7 月 6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东医
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 2020-017)。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5,000 万元,
实际年化收益率为 3.40%,获得理财收益 14.44 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全体股东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券商理财产品 联储证券季季盈1号集 3,000 无 无
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券商理财产品 联储证券【储金1号121 2,000 4% 23.01
公司 期】收益凭证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 券商理财产品 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 5,000 5.4% 120.75
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 信托理财产品 建信信托-建信安享8 7,000 6.5% 400
公司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万元) 关联交易
97 天 浮动收益 非结构化 无 无 否
105天 固定收益 非结构化 4% 23.01 否
161天 浮动收益 非结构化 5.4% 120.75 否
321天 固定收益 非结构化 6.5% 400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以 3,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联储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联储证券季季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封闭期为 97 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 T+2 工作日到账。
1.1、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季季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产品期限: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
1.3、相关费用:
1.3.1 托管费为0.02%/年;
1.3.2 管理费为0.5%/年。
1.4、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造成违约后,其他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由于管理人、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计划
财产或投资者损失,管理人和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管理人和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一方当事人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赔偿的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2、2020年7月7日,公司以2,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储金1号121期】收益凭证”。产品封闭期为105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2工作日到账。
2.1、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储金 1 号 121 期】收益凭证
2.2、产品期限: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0月22日
2.3、预期收益:
2.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年化);
2.4、违约责任:产品发行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对自身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法定义务或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应当对自身的行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产品发行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被监管部门依法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有关事宜。违约方依据本合同向受影响方赔偿的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3、2020年7月13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封闭期为161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5工作日到账。
3.1、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产品期限: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
3.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3.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5.4(年化)%;
3.3.2 托管费为0.05%/年;
3.3.3 管理费为0.3%/年;
3.3.4 产品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管理人
业绩报酬,剩余40%归投资者所有。
3.4、违约责任: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7,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建信信托-建信安享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1、产品名称:建信信托-建信安享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1】类信
托受益权
4.2、产品期限:2020年07月31日至2021年6月17日
4.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4.3.1 业绩比较基准:6.5%/年;
4.3.2 固定管理费:0.25%/年;
4.3.3 保管费:0.02%/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联储证券季季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范围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现金、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2、联储证券【储金 1 号 121 期】收益凭证主要投资范围用于补充产品发
行人的运营资金。
3、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现金类等债券类投资品种。该集合计划可以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如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4、建信信托-建信安享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受托人将按照固定收益类产品性质进行投资。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