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18-070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KunwuJiudingInvestmentHoldingsCO.,Ltd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目前市盈率、市净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公司股价近期累计涨幅较大,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最新动态市盈率为42.22倍、市净率为4.66倍,明显高于金融业行业最新动态市盈率和市净率中位值,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刚先生、黄晓捷先生、吴强先生、蔡蕾先生和覃正宇先生)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12月17日、18日及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股票近期累计涨幅过大,脱离公司基本面,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已确认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
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动态市盈率和市净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旗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属于金融业-其他金融业。根据wind资讯的数据统计,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及金融行业的估值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倍
项目 动态市盈率PE 市净率PB
九鼎投资 42.22 4.66
中位值-金融业 16.47 1.19
中位值-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27.39 1.31
中位值-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13.40 1.94
截止2018年12月19日,公司A股动态市盈率为42.22倍、市净率4.66倍;金融业行业动态市盈率中位值16.47倍、市净率1.19倍;金融业-其他金融业行业动态市盈率中位值13.40倍、市净率1.94倍;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行业动态市盈率中位值27.39倍、市净率1.31倍。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均高于金融业行业的中位值。
(二)收入波动的风险
管理报酬是目前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主要在投资后若干年内陆续实现并计入实现当期的损益表。公司管理报酬收入在不同年度之间会有很大的波动,从而导致公司的业绩出现大幅波动,2016年金额为10.47亿元,2017年金额为4.36亿元,2018年1-9月4.19亿元,波动较大。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在管基金实缴规模222.98亿元,按照基金协议约定,在管基金已投项目将在接下来几年内陆续实现退出,但具体退出时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导致公司今后几年中各年间收取的管理报酬大幅波动,并进而导致公司的年度收入及净利润指标大幅波动。
(三)基金募资规模缩减的风险
受宏观政策等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难度有所增加,2017年1-12月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为23.71亿元,2018年1-9月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为17.46亿元。公司基金募资规模存在缩减的风险。
(四)基金投资规模存在缩减的风险
公司在管基金对外投资的规模降低,2017年1-12月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规模为29.92亿元,2018年1-9月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规模为15.41亿元,公司在管基金投资规模存在缩减的风险。
(五)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3月23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字2018-1-068号),内容为:“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处于调查过程中。
(六)其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