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11 月 16 日
目 录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审议议案
《关于新增证券及金融投资额度的议案》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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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40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幕 董事长
二、宣布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监事会主席
三、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
《关于新增证券及金融投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五、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对议案进行表决 -
七、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律师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长
十、与会董、监事签字 -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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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进行,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股权证明、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六、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发言前,请向大会会务组登记,由会务组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七、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以
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九、本次现场会议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各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对违反本议事规则的行为,大会主席团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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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6 日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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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证券及金融投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2022 年度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及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在任何时点进行证券及金融投资的本金余额不超过 2 亿元,目前已有投资计划预计将使用额度 1 亿元,资金投资投向为杭州艮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产品。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新增证券及金融投资额度 2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资金投向及额度
资金投向 额度 备注
证券及金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公开、非 在任何时点 1、相关额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及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进行证券及 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国债、地方债、城投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 金融投资的 子公司共享。
上市交易的证券(含 H 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委 本金余额不 2、在相关额度内,托理财、收益权互换产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 超过 2 亿元 资金可以滚动使
资行为。 人民币。 用。
若本次新增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下一年审议年度证券及金融投资理财议案的股东大会前,剩余可使用的证券及金融投资额度为 3 亿元。
(二)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三)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年度证券及金融投资理财议案的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
上述授权范围内,代理公司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规范要求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自有资金。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买卖情况。
二、对公司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具体经办部门及财务部门应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应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
2、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金融投资是在充分考虑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预期能够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是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各业务部门应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调研,结合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内部控制及审计部门应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投资流程,通过对证券投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公司证券及金融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防范风险。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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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