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9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市新保利大厦 28 层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投资计
划的议案》。
2021 年公司计划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直接投资总额 3950 亿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执行 2021 年度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调整在建拟建项目及拓展项目的投资金额;
2、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 20%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建设及拓展需要调整投资总额。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的议案》。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天职业字[2021]20842 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四、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议案审议通过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 1。
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七、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2)。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 1。
八、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3)。
九、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
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4)。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 1。
十、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十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1-2023 年股东回
报规划》。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十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
项目拓展的议案》。
十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至五项、第七项、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26)。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本人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是依
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及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职业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本人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披露义务。本人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
四、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
该项关联交易。
五、关于制定《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制定<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公司制定并实施《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