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2024 年 3 月 14 日
上午 9:00 在北京朝阳区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七人,董事闫灵喜、曹生利、许建华、甘立伟、荣健、王正喜、王猛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徐德朋委托闫灵喜董事代为出席,余小林董事委托甘立伟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2023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
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报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 2,332,992.95 万元,同比增长19.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268.79 万元,同比增长 14.11%。
基本每股收益 0.7510 元/股,同比增长 14.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9%,同比增长 0.49 个百分点。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3 年环境、社会及管
治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回避表决。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议题包括:本次会议通过的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一议案,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议
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