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19,893,213 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59,539.9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186.51 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5,355.97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7,660.72万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 2025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9 元(含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19,893,213 股。以此计算,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95,954,477.91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6%。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5,954,477.91 167,258,215.45 146,321,197.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51,865,073.68 555,872,554.15 442,687,948.0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876,607,181.3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09,533,890.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50,141,858.6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509,533,890.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否
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92.62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将严格按照《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符合《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9 名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