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6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91,350.17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321.15 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3,405.88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1,406.01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
平等因素,公司拟以 2021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65 元(含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89,476,716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4,106,672.94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2%。
(二)如在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 名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中小股东诉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既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 名监事全票表决通过,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