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本次共发行223,425,858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77元/股,累计募集资金3,299,999,922.66元,扣除发行费用1,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83,499,922.66元,上述资金于2015月12月2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60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02.63万元,专户利息收入8,477.84万元,支付相应手续费0.05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935.7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49,129.08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291,414.20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57,714.88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募集资金净 本报告期已使用 尚未使用募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月 31 日累计使
额 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净额
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5.11 非公开发行 329,999.99 328,349.99 1,602.63 36,935.79 291,414.20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16.46万元,专户利息收入7,821.88万元,支
付相应手续费0.04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
投项目39,352.2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4,534.45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
288,997.74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5,536.71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 年
本报告期已
12 月 31 日累 尚未使用募集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使用募集资
计使用募集资 资金净额
金总额
金总额
2015.11 非公开发行 329,999.99 328,349.99 2,416.46 39,352.25 288,997.74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5年3月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2015年12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9月9日与保荐机构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这两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意将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并且当公司所有以单位定期证实书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解除后,应及时转入原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方式续存,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募集资金,累计循环使用办理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民生银行金融街支行 696087821 活期 1,318,793,073.19
小计 1,318,793,073.19
10279000000939468 活期 616,366,963.26
华夏银行紫竹桥支行
10279000000939468 定期 530,000,000.00
小计 1,146,366,963.26
2003000103000006589 活期 130,184,482.36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999994000012142 定期 100,000,000.00
2003000103000006589 定期 850,000,000.00
小计 1,080,184,482.36
合计 3,545,344,518.81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8,833.87万元(其中2023年 度利息收入7,821.88万元),理财收益6,703.27万元,扣除手续费0.4248万元(其 中2023年度手续费0.0435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歌华有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歌华有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