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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5 沪市 楚天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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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5: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9

600035: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交易价款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本次交易有助于巩固公司路桥运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宁立志、郭月梅、徐一旻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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