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就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4,675,3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3.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48,375.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7,751,618.14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8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14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2,999,999,993.76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7号),截至2023年4月17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含税)612,000.00元后的
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2,999,387,993.76元划转至本公司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其中存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498账号内749,846,998.44元;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19账号内1,109,773,557.69元;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9800046383账号内1,139,767,437.63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3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置换浙能台州 1 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以前年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40,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3)第332A010696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139,105.71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浙能台州 1 号海上风电场
工程项目 179,105.71 万元。
(3)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直接投入 89,852.00 万元。
(4)公司 2023 年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3年累计收到 2,653.06 万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3,633.65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 年 1-6 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浙能台州 1 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3,677.9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浙能台州 1 号海上风电场工
程项目 182,783.69 万元。
(2)公司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4 年 1-6 月
累计收到利息 754.57 万元。
(3)2024 年 1-6 月已扣除手续费 3.27 万元。
综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0,706.9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
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
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风电”)、中信证券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3年4月23日分
别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浙江新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9048101040048498 专户 16,146,015.05
浙江新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 33050161662700003319 专户 16,477,782.19
浙江新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1202022919800046383 专户 0.00(注1)
浙能临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9048101040048530 专户 135,172,528.73
浙能临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 33050161662700003324 专户 138,966,422.01
浙能临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1202022919800046534 专户 306,935.34
合计 -- -- 307,069,683.32
注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1202022919800046383 账户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销户。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407.63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利息收入 2,653.06 万元,2024 年 1-6 月利息收入 754.57 万元),已扣除手
续费 3.76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手续费 0.49 万元,2024 年 1-6 月手续费 3.27 万
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
2024 年 1 月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两笔资金误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分别为
5,512.60 万元和 122.45 万元。针对上述误操作,公司均于当天发现错误,并及时
退回至原账户。
2024 年 5 月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一笔资金因银行误操作原因划转至募集资金专
户,金额为 863.34 万元。针对上述银行误操作,公司已及时退回至原账户。
针对上述误划转的情况,本公司与银行协商后对募资资金专户(账号
19048101040048498 与 33050161662700003319)进行了收入控制,防止误划入。
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账号 性质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9048101040048498 定期存款 16,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 33050161662700003319 定期存款 16,457,182.2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9048101040048530 定期存款 26,68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9048101040048530 定期存款 100,7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 33050161662700003324 定期存款 104,59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 33050161662700003324 定期存款 26,671,700.00
合计 291,098,882.22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000.00 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332A010696 号)。
2023 年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