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陆林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陆林海先生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陆林海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附: 简历
陆林海先生,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市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办公室主任。
陆林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