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4,675,32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4 元。2023 年 4 月 1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177 号”《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2,999,999,993.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48,375.6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7,751,618.14 元,增加股本人民币324,675,32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673,076,294.14 元。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324,675,324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新增股本324,675,324 股。
综上,公司本次总股本增加 324,675,324 股,股份总数由 2,080,000,000
股增加至 2,404,675,324 股,注册资本由 2,080,000,000 元增加至
2,404,675,324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现拟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000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2,404,675,324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 208,000 万 第 二十 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 币
2 元,股份总数为 208,000 万股,全部为 2,404,675,324 元 , 股 份 总 数 为
人民币普通股,无其它种类股份。 2,404,675,324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无其它种类股份。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授权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