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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2 沪市 浙江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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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2:浙江新能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收购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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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2:浙江新能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收购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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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 2021-039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
拟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和盐源县分别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新设公司
暂定名为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新能沙湾”)
和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新能长柏”)。 浙新
能沙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000 万元, 浙新能长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设立后,公司拟通过浙新能沙湾以人民币 21.65 亿元向四川富港水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富港”) 收购其持有的沙湾水电站标的资产组;
拟通过浙新能长柏以人民币 2.506 亿元向四川富港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亚
王盐源县长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柏电力”) 收购其持有
的长柏水电站标的资产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组包括沙湾水电站和长柏水电站的经营性资产、 相关
债权和相关债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浙江省国资委”) 进行备案。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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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开展四川沙湾水电站和长柏水电站资产收购工作, 浙江新能拟于两电站所
在地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新能沙湾、 浙新能长柏,拟通过浙新能沙湾、 浙新能
长柏分别并购沙湾水电站和长柏水电站资产组(资产组包括两电站经营性资产和
相关债权债务), 并开展后续经营管理工作。 四川富港及其全资子公司长柏电力
为本次资产交易的出让方,浙新能沙湾、浙新能长柏为本次资产交易的受让方。
经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沙湾水电
站标的资产组评估值 219,565.53 万元;长柏水电站标的资产组评估值为
27,393.47 万元,较两水电站标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溢价率分别为 72.96%和
305.37%。 本次交易收购价款以基准日经营性资产及与之相关的债权债务的评估
价值及经审计的标的资产价值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
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24.156 亿元, 其中沙湾水电站资产组交易价为 21.65 亿元,
长柏水电站资产组交易价为 2.506 亿元。最终的交易对价按资产交割日的相关债
权和债务审计数据进行调整。
标的资产组中有约 13 亿元债务为四川富港及长柏电力向金融机构的借款。本
次交易所涉及的债务转让程序,需事先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
(二)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沙湾和长柏两水电
站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 浙
江新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8)。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同意本次收购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到浙江省国资委进行备案,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关
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 拟新设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 浙江新能拟在沙湾水电站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注册全资子公司,
暂定名为“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10.5 亿元,主营业
务为水力电力开发、生产、销售。 设立后, 浙新能沙湾负责并购沙湾水电站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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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并开展后续经营管理工作。
2、 浙江新能拟在长柏水电站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注册全资子公司,
暂定名为“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1.5 亿元,主营业
务为水力电力开发、生产、销售。 设立后, 浙新能长柏负责并购长柏水电站标的
资产组并开展后续经营管理工作。
上述公司名称及主营业务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四川富港水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42277984824XB
法定代表人:冯军
注册地址: 木里县沙湾乡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02 日
注册资本: 140,691.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电力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电站到盐源县城和输变电工
程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发电,售电,电能的生产和销售,水利水电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水利水电物资设备采购,增量配电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富港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深圳富港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0.00
深圳西城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31.80
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7.77
深圳市融程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43
四川富港最近三年经营情况正常,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四川富港总资产 34.90 亿元,净资产 14.79 亿元;
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0 亿元,净利润 0.3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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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富港总资产 35.49 亿元,净资产 21.85 亿元。
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2.62 亿元,净利润 0.86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2、 中广核亚王盐源县长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4236969939517
法定代表人:冯军
注册地址:盐源县长柏乡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9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电、售电;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电力物资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长柏电力是四川富港全资子公司。
长柏电力最近三年经营情况正常,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长柏电力总资产 3.91 亿元,净资产 0.65 亿元;
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954.97 万元,净利润-794.3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柏电力总资产 4.20 亿元,净资产 0.71 亿元。
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3593.27 万元,净利润-218.86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 三)其他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由四川富港股东深圳富港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冯军、深圳西
城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共同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 2021 年 6 月底, 深圳富港电
力集团总资产约 24.46 亿元、净资产约 9.05 亿元, 深圳西城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总资产约 7.93 亿元、净资产约 3.66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组由沙湾水电站和长柏水电站资产、 相关债权和相关债务
三部分组成: 电站资产包含与两电站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主要包括水电站
大坝及附属设施、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水电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运
输设备、输配电线路等实物资产,及基于上述资产的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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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权)等;相关债权主要为两电站对应的应收账款等;相关债务为金融机构借
款本息、应付账款等。
(二) 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 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1、沙湾水电站
沙湾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为雅砻江支流木里河规划“一库六级”
的第三级水电站, 装机容量 28.8 万千瓦, 自 2004 年 9 月 20 日正式开工建设,
其中一期 24 万千瓦于 2012 年 10 月并网发电,二期扩容的 4.8 万千瓦于 2016
年 9 月并网发电。沙湾水电站总投资约 26.3 亿元,设计利用小时数 4,609 小时,
设计年发电量 13.27 亿千瓦时, 电站批复上网标杆电价 0.288 元/度(含税),自
2019 年 6 月起上网电价降为 0.2782 元/度(含税)。 2018-2020 年, 沙湾水电站
平均结算电量 12.54 亿度、主营业务收入 2.55 亿元。 沙湾电站合法合规文件相
对较完善,土地证、环评批复和验收、电网接入、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关键文件均
取得。
2、长柏水电站
长柏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 系永宁河水电规划四级电站的第三级
电站, 装机容量 5 万千瓦, 自 2004 年正式开工建设,于 2006 年 12 月并网发电。
长柏水电站总投资约 4.1 亿元,设计年利用小时数 4,633 小时,设计年发电量为
2.32 亿千瓦时, 电站批复上网电价 0.261 元/度(含税),自 2015 年 3 月起上网
电价下调为 0.2534 元/度(含税)。 2018-2020 年,长柏水电站平均结算电量 1.92
亿度、主营业务收入 0.42 亿元。 长柏电站合法合规文件相对完善,土地、环评、
电网接入、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关键文件均取得。
(四)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根据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富港水电有限公
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天平专审[2021]0575 号)、《中广核亚王盐源县长柏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天平专审[2021]0574 号),截至基
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沙湾水电站标的资产组账面净值为 12.69 亿元,长柏水
电站标的资产组账面净值为 6,758 万元。
(五)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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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标的由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2、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组的投资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并出具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四川富港水电有限公司沙湾水电站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21]第 0480 号)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资产涉及的的中广核亚王盐源县长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长柏水电站资产组资
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 0481 号)。经评估, 沙湾水电站标的资产组
评估值 219,565.53 万元;长柏水电站标的资产组评估值为 27,393.47 万元,较
两水电站标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溢价率分别为 72.96%和 305.37%。 拟收购标的的资
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沙湾水电站 长柏水电站 合 计
标的资产组账面净值 126,947.84 6,757.58 133,705.42
其中: 资产账面净值 243,446.28 39,023.37 282,469.65
负债账面净值 116,498.44 32,265.79 148,764.23
标的资产组评估值 219,565.53 27,393.47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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