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电国际(A 股)、华电国际电力股份(H 股)
股票代码:600027(A 股)、1071(H 股)
收购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区港湾道二十六号华润大厦 43 层 4305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B 座 7 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摘要。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华电国际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华电国际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香港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同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等,本次收购在取得前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收购人已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在取得华电国际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华电国际股份。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7
一、收购人:中国华电 ...... 7
(一)中国华电的基本情况 ...... 7
(二)中国华电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7
(三)中国华电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8
(四)中国华电最近五年合法合规情况...... 9
(五)中国华电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9
(六)中国华电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 10
(七)中国华电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的简要情况......10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华电香港...... 12
(一)华电香港的基本情况 ...... 12
(二)华电香港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12
(三)华电香港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4
(四)华电香港最近五年合法合规情况...... 15
(五)华电香港的董事情况 ...... 15
(六)华电香港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5
(七)华电香港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 16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 ...... 17
一、 本次收购目的 ...... 17
二、 未来12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 ...... 18
三、 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 19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21
一、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21
二、 本次收购的方式 ...... 21
三、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 21
四、本次收购支付对价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28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3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31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32
一、 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32
二、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3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3
收购人声明 ...... 34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 35
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华电国际 指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收购人、交 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易对方
华电香港、一致行动 指 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
人
华电福瑞 指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运营公司 指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公司 指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福新 指 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 指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城 指 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新广州 指 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
福新江门 指 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福新清远 指 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贵港公司 指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重组报告书 指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华电国际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华电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公司80%
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电福瑞收购上海福新51%股权、上海
本次交易 指 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权、福新
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向运营公司收购贵港公司100%股
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收购 指 华电国际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华电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公司80%
股权
中国华电持有的江苏公司80%股权,华电福瑞持有的上海福新51%股
标的资产 指 权、上海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
权、福新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运营公司持有的贵港公司
100%股权
标的公司 指 江苏公司、上海福新、上海闵行、广州大学城、福新广州、福新江门、
福新清远、贵港公司
交易对方 指 中国华电、华电福瑞、运营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评估基准日 指 2024年6月30日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
告期
最近三年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交割 指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
下的行为
交割完成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中国华电
(一)中国华电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07XN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主要办公地点/通讯地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址
法定代表人 江毅
注册资本 3,7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2003年4月1日
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
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
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
经营范围 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
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