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2-0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河北核电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本金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32,746.95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限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河北核电公司订
立委托贷款框架协议。本公司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本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规定,以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河北核电公司同意接受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河北核电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本公司向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考虑河北核电公司于 2021 年末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由于本公司一位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兼任河北核电公司的董事,且本公司持有河北核电公司 39%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河北核电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河北核电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2439891854X7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9569.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仲卫东
营业期限 2014年8月1日至2054年7月31日
住所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政路中国银行海兴支行三楼
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河北核电公司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51%、39%和 10%。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独立第三方。
截至 2021 年末,河北核电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9.21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5.25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9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9.39%。由于河北核电公司项目处于前期阶段,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 日期:2022 年 4 月 19 日
2、 订约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3、 交易事项:本公司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本公司上市
地监管规则的规定,以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河北核电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河北核电公司同意接受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4、 委托贷款条件:协议项下的委托贷款本金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32,746.95 万元,
委托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限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贷款资金用途为用于项目前期建设。在开展具体
委托贷款业务时,将根据上述条件,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
5、 生效条件:经协议双方适当批准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6、 协议期限:协议生效后有效期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有效期满后需视本公司的审批情况决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延续。有效期内若需对
委托贷款本金余额上限进行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适当批准后,另行签署框
架协议,本协议终止。
四、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该核电项目处于前期阶段,尚未核准。河北核电公司无法进行自主融资,项目开展所需资金需由各股东方通过注入资本金及提供委托贷款方式解决。河北核电公司的所有股东按同等条件为其提供委托贷款,且本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不高于出资比例。
本公司在保证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为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保障其资金需求,将有助于促进河北核电公司的核电项目进展,符合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河北核电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可掌握上述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委托贷款资金风险可控。本公司后续将会对河北核电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向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作为本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之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因有利害关系需要放弃投票权的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历史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向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资金人民币 17,264.97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向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人民币 32,746.95 万元。此外,本公司未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