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00,预计会期半天。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会议召集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的 A 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现场会议安排:
会议主席宣布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第一项、与会股东及代表听取并审议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项,与会股东及代表讨论发言。
第三项,与会股东及代表投票表决。
1、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并汇总网络投票结果后,宣布股东大会投票结果。
2、陈斌先生宣读《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3、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会议主席宣布本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大会议案一: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及债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就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下简称“茂华公司”)股权及债权之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本公司以股权 1 元、债权约 28.52 亿元(以过渡期损益调整的情况为准)的对价将本公司所持茂华公司的 100%股权及债权协议转让给中国华电(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于 2021年 9 月 27 日与中国华电签署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与债权之转让协议》,该协议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本次交易的有关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公告》,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上刊
登的《通函》。同时,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聘请了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财务评估,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全体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
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不计入计算投票表决总票数。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