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编号:2021-06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的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05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就公司计提减值准
备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公司对工作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所采用的释义与《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一致。
一、公告披露,公司预计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起计 12 个月内完成茂华公
司资产处置,并调整相关资产会计处理。请公司补充披露对茂华公司资产处置具体安排,并说明将其资产负债整体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的具体会计处理、判断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回复:
(一)、处置方案
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资产转让评估基准日,对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茂华公司”)(母公司)进行评估。公司将持有的茂华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按照评估值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协议转让。
过渡期,过渡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直接调整债权对价。过渡期损益金额以交易双方认定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交割日茂华公司合并口径《审计报告》确定。
经测算,处置茂华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转让股权和债权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最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预计2021 年 12 月完成股权转让。
(二)、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的说明
1.具体会计处理
公司在编制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将茂华公司的全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将其全部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负债。
2.相关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六条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3.茂华公司处置进展情况
关于茂华公司股权处置工作,公司已经履行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处置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公司内部决策方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茂华公司处置的事项,其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的关联
交易公告。
(2)其他处置准备工作:公司目前正与潜在的购买方讨论茂华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预计股权转让工作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
4.相关准则判断
由于茂华公司持续亏损,不能给股东带来回报,董事会认为处置茂华公司股权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经过前期寻找潜在购买方并进行协商和谈判的过程,确定潜在购买方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且中国华电于 2021 年 8月 26 日做出承诺。董事会认为经过公司履行适当程序审批通过后可立即出售。公司制定了处置方案和时间计划,相关处置工作预计在 2021 年 12 月份完成,股权处置在实际执行中不存在不确定性,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认为将其资产负债整体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华电国际在合并报表层面将茂华公司的资产负债整体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公告披露,茂华公司下属四家煤矿自投产以来持续亏损,部分煤矿亏损大于折旧。请公司补充披露有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及依据,并结合茂华公司上述煤矿取得、历年经营状况、折旧计提情况等,说明前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以及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回复:
(一)、本次计提处置损失减值准备情况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4)第十三条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
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茂华公司资产总额为 58.26 亿元,负债总额 88.43
亿元,净资产为-30.17 亿元,其中归属于茂华公司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6.00 亿元。
2021 年 6 月,公司组织对茂华公司股权价值进行以出售为目的的评估,评
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评估的主要参数一是生产产能依据四个煤矿经国
家批复、核定的生产规模,即四个矿生产规模合计 630 万吨/年预测;二是煤炭销售价格依据近几年的平均价格,并综合考虑价格走势确定未来煤炭销售价格;
三是四个煤矿复工复产安排预计万通源煤矿 2022 年 1 月 1 日复产,其他三个煤
矿 2021 年 11 月 1 日复产;四是折现率按照风险报酬率方式进行计算,为 7.97%。
根据评估结果,茂华公司股权价值为-47.95 亿元,较茂华公司账面归母净资产减
少 21.95 亿元,考虑评估基准日到 6 月 30 日期间产生经营损益约-0.89 亿元,预
计茂华公司股权处置损失 21.06 亿元,因此计提减值准备 21.06 亿元。
(二)、茂华公司历年经营状况及折旧提取情况
公司于 2009 年及 2010 年以茂华公司为主体收购山西朔州地区相关煤矿,并
根据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政策要求,整合为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全资,以下简称“白芦煤矿”)、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全资,以下简称“下梨园煤矿”)、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 70%,以下简称“万通源煤矿”)、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 70%,以下简称“东易煤矿”)四家煤矿。四家煤矿基建工程完工后,陆续投产,其中白芦、东易煤矿 2012 年投产、下梨园煤矿 2016 年投产、万通源煤矿2018 年投产。
茂华公司及所属四矿投产以来累计亏损 61.87 亿元,剔除计提减值准备 26.34
亿元(其中白芦煤矿 6.40 亿元、东易煤矿 5.23 亿元、下梨园煤矿 2.23 亿元、万
通源煤矿 12.48 亿元),实际经营性亏损 35.53 亿元(其中白芦煤矿亏损 9.66 亿
元、东易煤矿亏损 11.39 亿元、下梨园煤矿亏损 3.96 亿元、万通源煤矿亏损 3.19
亿元、茂华母公司亏损 7.33 亿元)。茂华公司及所属四矿均按会计准则要求足额提取折旧和摊销,各矿投产以来净利润及折旧及摊销情况见下表:
白芦煤矿投产以来净利润及折旧摊销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净利润 折旧及采矿权 备注
摊销
2012 年 -694.98 1,065.80
2013 年 -14,773.55 4,184.05
2014 年 -46,151.66 6,972.81 当年有计提采矿权减值准备
2015 年 -47,116.78 5,278.97 当年有计提采矿权减值准备
2016 年 -12,099.55 5,553.80
2017 年 -9,781.98 5,378.63
2018 年 -3,267.09 6,481.60
2019 年 -3,982.79 6,352.17
2020 年 -11,834.44 7,811.07
2021 年 1-6 -10,859.13 2,041.57
月
合计 -160,561.95 53,177.37
东易煤矿投产以来净利润及折旧摊销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净利润 折旧及采矿权摊 备注
销
2013 年 -9,522.89 4,223.82
2014 年 -45,436.04 7,349.85 当年有计提采矿权减值准备
2015 年 -29,491.75 4,601.39 当年有计提采矿权减值准备
2016 年 -15,708.92 4,165.68
2017 年 -17,269.09 4,284.64
2018 年 -24,034.55 6,648.27
2019 年 -9,864.45 6,940.90
2020 年 -7,610.44 8,063.21
2021 年 1-6 月 -7,308.16 2,223.36
合计 -166,218.19 49,437.54
下梨园煤矿投产以来净利润及折旧摊销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净利润 折旧及采矿权摊 备注
销
2016 年 -2,225.74 2,1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