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25 公司简称:华能水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能水电 60002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炳超 孔令兵
电话 0871-67216608 0871-67217745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
路1号 路1号
电子信箱 hnsd@lcjgs.chng.com.cn hnsd@lcjgs.chng.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62,092,298,468.39 160,654,274,783.46 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4,931,149,854.36 64,363,538,536.83 0.8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1,130,025,679.87 9,857,856,630.82 1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842,396,341.77 2,693,860,405.04 42.6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923,525,503.80 2,752,234,999.26 42.5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149,317,658.31 8,279,881,553.54 -1.5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81 4.28 增加1.5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1 0.15 4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1 0.15 40.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0,57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50.40 9,072,000,000 无
人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 国有法 28.26 5,086,800,000 无
有限公司 人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 国有法 11.34 2,041,200,000 无
有限公司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 0.6 107,319,647 未知
人
李海清 境内自 0.52 93,330,553 未知
然人
李福清 境内自 0.4 71,337,945 未知
然人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
-宁泉致远 58 号私募证券 国有法 0.21 37,203,000 未知
投资基金 人
境内非
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国有法 0.15 26,700,000 未知
人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 0.15 26,470,296 未知
-宁泉致远 39 号私募证券 国有法
投资基金 人
白永丽 境内自 0.14 24,851,10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本 期 债 券
基 础 期 限
为 3 年,以
每3 个计息
年度为1 个
周期,在每
2020 年 公 个周期末,
开 发 行 可 发 行 人 有
续 期 公 司 权 选 择 将
债券(第一 20HHPY1 175088.SH 2020/9/2 本 品 种 债 2,000,000,000 4.27
期 )( 面 向 券 期 限 延
专 业 投 资 长1 个周期
者) (即延长 3
年), 或选
择 在 该 周
期 末 到 期
全 额 兑 付
本 品 种 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