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1-038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
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 9 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向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与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钢铁产能指标转让(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购买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指标的议案》,详见《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购买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指标的公告》(2019-053)。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与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闽源钢铁”)于 2019年 12 月 29 日签订了《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指标转让(合作)协议》。
2020 年 1 月 2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19 号),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经与山东闽源钢铁协商,暂停支付后续产能指标款项。2021 年 5 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 工信部原
〔2021〕46 号),自 2021 年 6 月起施行。日照公司经与山东闽
源钢铁协商,拟订了《关于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指标转让(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一)、(二)》。
补充协议(一)对因省工信厅发布的公告中出让指标数值变更导致的增加产能指标价款支付事项进行了约定;调整了原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时间;约定双方互不追究原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责任;对公告不成功的处理方式及责任进行约定。
补充协议(二)对交易的产能用于的项目未能投产、政府
部门同意且不影响日照公司使用的情况下,山东闽源钢铁可以继续有偿使用其出让的产能指标事项进行了约定,主要包括使用条件、使用费、付款时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