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0-2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128,00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049%,增持金额 91.76 万元;并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含首次增持
日)起 6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 2 亿元,不
超过 4 亿元(含首次已增持股份)。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 14,483,95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5534%,增持金额 10,672.35 万元,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上述增持计
划的金额区间下限的 50%。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
持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国家电投集团对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和对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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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4)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 2 亿元,不超过 4 亿元(含
首次已增持股份)。
(5)增持股份的价格:国家电投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之日(含首次增持日,即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7 日,国家电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14,355,944 股,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5485%,增持金额
10,580.59 万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国家电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 14,483,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34%,增持金额10,672.35 万元,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上述增持计划的金额区间下限的 50%。国家电投集团将按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75,002,172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4.90%;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363,292,16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8%,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3,615,6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81%。综上,国家电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541,909,937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8.9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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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和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国家电投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电投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