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累计减持股份至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峡集团”)的通知:三峡集团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海电
力 31,730,718 股,占上海电力总股本的 1.13%。减持完成后,三峡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
的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 5%。其中,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4.66%
减少至 3.54%,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维持 1.46%不变。
本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减少,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雷鸣山
注册资本 211,500,000,000 元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
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
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
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B 座
法定代表人 雷鸣山
注册资本 22,741,859,230 元
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2、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股份减少
(股) 比例(%)
中国长江 2022 年 11
三峡集团 集中竞价 月 23 日至 人民币普 24,175,718 0.86%
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通股
月 28 日
大宗交易 2023 年 1 人民币普 7,555,000 0.27%
月 9 日 通股
合计 / / / 31,730,718 1.13%
3、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累
计减持比例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电力于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9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累
计减持上海电力股份 118,640,983 股,同时因上海电力总股本增加,三峡集团及长江电力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上原因共同导致三峡集团及长江电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11.12%降低至 6.12%,持股比例合计累计减少 5%。其中,三峡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6.15%减少至4.66%,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4.98%
减少至 1.46%。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
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
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31,385,458 4.66% 99,654,740 3.54%
中国长江三峡 份
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
股份 131,385,458 4.66% 99,654,740 3.54%
合计持有股 41,041,656 1.46% 41,041,656 1.46%
中国长江电力 份
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
股份 41,041,656 1.46% 41,041,656 1.46%
合计持有股 172,427,114 6.12% 140,696,396 5.00%
份
合计
无限售条件 172,427,114 6.12% 140,696,396 5.00%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三峡集团及长江电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
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股份变动原因是三峡集团基于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3.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三峡集团非公司第一大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