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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9 沪市 宝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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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9:宝钢股份关于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钢管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600019:宝钢股份关于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钢管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钢管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基于共识,拟在钢管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努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钢管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

    2.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拟在钢管方面开展合作签署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积极推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合作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
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宝钢股份与包钢股份基于共识,拟在钢管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努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219)

  法定代表人:刘振刚

  注册资本:4558503.2648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黑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化工)生产和销售、冶金的投资、黑色金属冶炼、工业用氧、工业用氮、工业氢、纯氩、压缩空气、蒸汽、城市煤气经营、钢铁产品采购、耐火材料技术转让和施工服务、废钢铁加工、采购和销售、钢铁生产技术咨询、专有管理技术(高炉无料钟炉顶布料器等)、电力设备的施工、维护和检修以及电力技术服务、铁路运输及铁路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测量设备的制造、安装、维护与检定;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编程、安装与调试;无损检测;工业用水;仓储(不含危险品);进出口贸易;铁矿采选;厂房、设备租赁;稀土精矿生产销售、萤石矿生产销售、铌精矿生产销售、硫精矿生产销售;有色金属、铁合金、铁矿石(铁精矿)、焦煤、焦炭的贸易。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3月31日,包钢股份总资产1,495.37
亿元,净资产 626.10 亿元;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175.03 亿元,
净利润 8.67 亿元。

  与公司关系:包钢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与包钢股份在上海市签署《合作框架协
议》。

  (三)签署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后续如双方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达到审议标准的,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共同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融合宝钢股份与包钢股份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钢管生态圈建设,实现双方在钢管领域的市场、品种、技术、装备和产业协同发展。

  (二)合作原则

  双方按照“开放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推动优势资源的协同和意向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三)合作内容

  本次合作范围为宝钢股份和包钢股份的钢管板块的全面合作,由双方合资设立钢管公司,共同推进股权架构、公司治理架构、合资协议、章程及关联交易等相关协议方案策划,并推进可研、尽调、报批、备案、注册等各项工作的落地。

  (四)合作机制

  1.建立高层互访机制。宝钢股份、包钢股份高层有关负责同志通过互访来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商定重大合作方向和事项。

  2.确定日常联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技术经济指标、市场信息、经营信息等方面进行联络与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并负责高层互访和其他沟通协调等工作。

  3.根据《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全面合作推进工作组,明确双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具体合作项目落地实施的相关协调推进工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双方共同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融合宝钢股份与包钢股份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钢管生态圈建设,实现双方在钢管领域的市场、品种、技术、装备和产业协同发展。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包钢股份拟在钢管方面开展合作签署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合作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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