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 年 8 月 26 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
集团”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因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79,488 股。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3,284,144,750 股减少至
23,281,365,262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将 由 23,284,144,750 元 减 少 至
23,281,365,262 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 6 月 17 日、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上港集团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港集团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和《上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58 号 28 楼(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600018@portshanghai.com.cn
电话:021-35308688
传真:021-35308688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