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白景涛先生、郑少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特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董事王尔璋先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杜永成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特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戌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7,894,105,186.78元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人民币789,410,518.68元。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04,694,668.10元。
(2)将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7,104,694,668.10元的5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3)按照公司股本23,173,674,65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4元(含税)。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约人民币35.69亿元(含税),剩余未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预计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9年度公司预计在关联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存贷款等业务全年额度为:在上海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邮储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存贷款等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戌源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分别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
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五、通报了《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报了《上港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港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同意将上港集团2018年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董事长陈戌源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陈戌源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2)对董事、总裁严俊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严俊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3)对董事王尔璋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王尔璋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4)对董事庄晓晴女士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庄晓晴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5)对监事周源康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7)对副总裁方怀瑾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8)对副总裁王海建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9)对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0)对原副财务总监、现副总裁王琳琳女士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1)对副总裁杨智勇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2)对副总裁张欣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3)对副总裁张敏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4)对纪委书记何川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5)对原副总裁黄新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6)对原副总裁倪路伦先生2018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述(1)、(2)、(3)、(4)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并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并同意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的薪酬事项部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于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8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18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年度)》。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年度)》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上港集团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上港集团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800万元之内。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
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承接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更换2名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如经股东大会审议,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则(一)拟由张建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二)拟由邵瑞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