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及书面材料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6 人,实到董事 14 人。才智伟、曾北川非执行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李民吉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 16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瞿纲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瞿纲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等规定的行长任职资格。
董事会同意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其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瞿纲先生自行长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履职,任期至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指定瞿纲先生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其行长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前,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瞿纲,男,1974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华夏银行党委常委。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瞿纲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瞿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瞿纲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瞿纲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董事会同意增补瞿纲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瞿纲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后,其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瞿纲先生自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履职,任期至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瞿纲先生担任董事会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资本管理委员会委员。瞿纲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自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瞿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