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 2020-005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9 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251,643千元,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年度利润为人民币1,239,823千元。因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总股本的50%以上,故本年度不再提取。按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251,643千元和人民币1,239,823千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基础进行分配。因此,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239,823千元。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1,658,6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息人民币2.3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381,480.30千元,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76%。本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年度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19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拟订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标准、分红比例的要求。公司实施的现金分红政策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