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20年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一、 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 – 2
二、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 3 – 8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能国际”)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和公司制定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编制了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9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497,709,919股A股股份(“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9,999,969.45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245,329,969.5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10日全部到位。以上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8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5,051,732.42元(其中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8,201,244.48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89,56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97,337,959.16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于2018年10月2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下属子公司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下属子公司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下属子公司华能渑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下属子公司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下属子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府支行、下属子公司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赣县支行及中信证券于2018年10月2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海南洋浦热电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金浦支行及中信证券于2018年10月24日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和《五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将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和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2000MW)调整出募投项目,并于2019年3月28日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府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金浦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于2019年7月17日将中国农业银行赣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含利息)
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81600001040016 1,163,084.94
公司 司总行营业部 760
2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634070554518 41,587.96
责任公司 莞分行
3 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537872077686 11,012.83
电有限责任公司 京城南支行
4 华能渑池清洁能源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7020205290201 1,172,773.08
责任公司 司郑州建设路支行 13582
5 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83001040036 5,389,500.35
有限责任公司 司合肥曙光支行(注) 375
6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6050100223600 销户
公司 司海口海府支行 000474
7 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4033101040017 销户
公司 司赣州赣县支行 938
8 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 267530156721 销户
浦金浦支行
合计 7,777,959.16
注:因银行改制的原因,开户行由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曙光支行,账号不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有关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基于满足募集资金使用要求、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的原则,公司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进行调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将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和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2000MW)调整出募投项目,并根据国资委去杠杆、控制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调整项目资本金比例到 30%以
上。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
的实施主体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引入外部股东,公司持股比例为 80%,投资方持股比例为 20%,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4,53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39,820.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5,46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4,505.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