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理家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家盈”)目前持有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202,091,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64%,来源于 2015 年包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国华人寿”)目前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561,111,1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2%,来源于2015年包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述两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为: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2%,即不超过 483,951,200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1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理家盈贸易
有限公司及一致
5%以上非第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行动人国华人寿 2,763,202,799 6.06%
一大股东 2,763,202,799 股
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宁波理家盈贸易有限 1,202,091,690 2.64% 受同一主体控制
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1,561,111,109 3.42% 受同一主体控制
限公司-自有资金
合计 2,763,202,799 6.0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宁波理家盈贸易 1,125,686,086 2.47% 2019/1/21~ 1.5-2.02 2018/12/27
有限公司及一致 2019/7/19
行动人国华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区间
宁 波 理 家 盈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 2019/8/9 ~ 按 市 场 2015 年 包 投资安排
贸 易 有 限 公 483,951,200 股 1.062% 2019/9/8 价格 钢股份非公
司 及 一 致 行 持,不超过: 开发行的股
动 人 国 华 人 483,951,200 份
寿 保 险 股 份 股
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
注: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数
量及比例为: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2%,即不超过 483,951,200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1 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在参与 2015 年包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
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截至 2018 年 5 月 26 日,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 2018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者自公告发布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6%。截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该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47%,详见公司 7 月 23日披露的《包钢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编号:(临)2019-048)。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