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就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
电话:0472-2189528/2189530
传真:0472-2189528
邮箱:glgf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通过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