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4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
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
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傅奕女士。傅奕女士于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士泉先生。孙士泉先生于 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士泉先生拥有逾 10 年执业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晓祥先生,陈晓祥先生于 1998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道路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决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对拟聘请的安永华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因此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以 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