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拟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
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八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七十八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 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章程第九十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同时适用于监事。 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事。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依照《公司法》 列职权: ……(七)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 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除上述条款外,本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