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合并”)的方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承接与承继,自交割日起,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宝钢股份控制。
注:《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已于2016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公司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6年10月29日至2016年12月12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2号门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430083
电话:027-86217195
传真:027-86217296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