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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5 沪市 武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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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公告日期:2010-08-23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 武钢债 临2010-011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8 月9 日以书面和电邮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 年8 月19 日在武钢宾馆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现
    有董事11 人,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11 人(董事余新河先生委托董事王岭先生、
    独立董事杨天钧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孔建益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关联董事邓崎琳先生、
    王振有先生、胡望明先生、王岭先生、马启龙先生、彭辰先生、余新河先生对关联交
    易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崎琳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0 年上半年生产铁763.63 万吨、钢803.89 万吨、材729.84 万吨,实现营业收
    入359.48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0 年半年度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37.07 亿元,负债总额为461.46 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274.80 亿元,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2.90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2010 年度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由于7 月份和8 月份钢材市场价格下滑,部分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本期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1.99 亿元;本期根据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准备0.35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2
    四、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关于审议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事项的议案(本议案为
    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的议案
    同意公司副总经理赵昌旭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组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和硅钢事业部,同时将
    原“生产技术部”名称更改为“制造部”。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关于同意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组建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合营公司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焦化公
    司”)将在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全资子公司,新建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对联合焦化公司现有的煤焦油加工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的系统年处理
    煤焦油能力为50 万吨。该项目总投资初步预算在6.9 亿元以内(含征地费),所需资
    金由联合焦化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3
    九、关于同意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公司合资组建工业气体公司的议案
    为了利用区域及技术优势,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将
    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合资,在湖北省武汉市化工新区投资新建80
    万吨/年乙烯项目配套空分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7 亿元,注册资本2.7 亿元,双方
    投资各占50%。新建配套空分项目生产的氧气、氮气等工业气体,将供应中石化武汉
    分公司80 万吨/年乙烯装置、炼油区和下游化工新区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大连嘉翔科技
    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与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将在大连保税区合资设立大连嘉翔科技有限公
    司。项目一期投资约1.96 亿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 亿元,股权比例为:瑞鹄70%,
    武钢股份30%,主要经营钢铁材料贸易、仓储、加工配送服务,汽车冲压件生产及汽
    车钣金件总成制造、汽车冲压模具研发和制造,具有年配套20 万辆汽车组件(中小件)
    的生产能力。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2009 年9 月,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
    条件的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了配股申请。现在时间已接近一年,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一年来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认为公
    司各方面条件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配股
    资格,符合实施配股的条件。公司决定继续提出配股申请。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调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4
    根据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的议案》,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计划不超过120 亿元,配股所募集的资金拟投入下
    述三个项目: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收购部分主业相关资产项目、向武汉钢铁集团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公司配股材料申报后,国家发改委经过审核建议向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收购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不作为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董事会根据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授权,对本次配股募集资
    金投向进行了调整,向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
    的球团生产设施不再作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本次配股按照公司200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 年度配股方案》实施后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向武
    汉钢铁(集团)公司收购部分主业相关资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向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
    施项目取消后,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为该项目配套签署的《球团
    生产设施收购协议》、《球团生产设施座落地之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同时解除。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拟收购部分主业相关资产项目评估
    基准日由2009 年6 月30 日变更为2010 年6 月30 日,重新评估汇总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537,645.29 万元,评估值 606,621.30 万元,增值 68,976.01 万元,
    增值率 12.83 %。负债账面值 14,749.13 万元,评估值 14,749.13 万元,无增减值。净
    资产账面值 522,896.16 万元,评估值 591,872.17 万元,增值 68,976.01 万元,增值率
    13.19 %。
    表决结果:赞成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关于公司配股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 年度配股方案》中
    配股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10 年9 月23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配股方案的连续性,公司
    拟将配股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十四、关于审议《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议案为关
    联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配股所募集的部分资金将用于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收购部分主业相关资
    产项目,为实施该项目,本公司于2009 年8 月25 日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签署了
    《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下简称“《收购协议》”)。鉴于《收购协议》规定的
    评估基准日需重新调整,武钢集团的利润承诺期限和金额也随之变化,公司将与武汉
    钢铁(集团)公司签署《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评估基准日由2009 年6 月30 日变更为2010 年6 月30 日。
    将《收购协议》中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预测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
    性资产和负债的净利润由2010、2011、2012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6,118.11 万元、
    6,580.87 万元和6,932.80 万元,变更为2011、2012、2013 年净利润分别为8,641.82
    万元、8,867.13 万元和9,016.67 万元。
    评估基准日由2009 年6 月30 日变更为2010 年6 月30 日。
    武钢集团拟出售给武钢股份的部分主业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机构按照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产权[2010]11 号文的规定变更为武钢集团。《收购协
    议》规定的生效条件之一也相应调整为“评估结果已得到武钢集团备案”
    武钢集团的减值补偿保证中删除“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座落于
    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
    表决结果:赞成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关于审议《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