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关于白云机场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授权经营使用费的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署《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授权经营合同》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关于白云机场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授权经营使用费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饶品贵 许汉忠 毕井双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