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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2

博实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25.2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745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225.27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44.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7
日(T-4 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3.18 倍;低于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53.08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8.68 元/股(不含 48.6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8.68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6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8.68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6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
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 14:34:39:542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6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65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2,4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3,209,550 万股的 1.011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4.5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7 月 2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44.50 元/股,本次
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4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4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5、本次发行价格 44.5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3.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2.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44.5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
博实结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4 年 7月 17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18 倍。

    本次发行价格 44.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7
日(T-4 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3.18 倍;低于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53.08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2024年7月17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静态估值水平如下:

                                  2023 年  2023 年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T-4 日收  扣非前  扣非后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盘价    EPS    EPS      非前        后

                        (元/股) (元/股)  (元/  (2023 年)  (2023 年)
                                              股)

 300590.SZ    移为通信      11.74    0.3198  0.3131        36.71        37.50

 002970.SZ    锐明技术      36.38    0.5891  0.5299        61.75        68.66

 688288.SH    鸿泉物联      14.36  -0.7114  -0.7652      -20.18      -18.77

                        平均值                            49.23        53.08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在计算可比公司 2023 年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因鸿泉物联静态市盈率为
负数,故在计算时剔除。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根据 GSMA 的数据,尽管受到全球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在人力资源短缺、人工成本上升带来的产业自动化推进下,2020 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达到 3,810
亿美元,同比增长 11.08%,预计 2025 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9,060 亿
美元,2020 年至 2025 年复合增长率为 18.92%。以应用领域为先导,紧跟技术潮流并及时适应客户需求的快速变化是物联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公司的产品和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上述三大领域的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具体分析如下:


  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商用车监控终端和乘用车定位终端,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文件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硬件指标和产品智能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产品的不断更新升级,推动了商用车监控终端行业的发展;以汽车抵押贷款、按揭贷款、以租代购等业务为代表的汽车金融行业市场渗透率逐步增加,以及车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车辆运营企业的车辆管理需求逐步细化,以及通信、定位、存储、AI 算法等技术的进步,为乘用车定位终端产品带来庞大的存量更新市场,促使乘用车定位终端行业快速发展。

  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智慧出行组件,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业消费的升级,以及用户对智能化需求的增加和智能产品使用习惯的养成,传统电动自行车将对显示控制、续航里程、停启安全等功能进行全方面升级,从而促使其向物联网化方向发展,智慧出行组件作为实现传统电动车智能化升级的重要设备,其所在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支付硬件,智能支付硬件是移动支付行业的重要设备,其所在行业的发展与移动支付行业紧密相关。近年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推动移动支付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未来,人们对移动支付更智能、更方便、更安全的追求,将加速新兴技术在移动支付行业的应用,进一步带动移动支付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智能支付硬件需求的增长。

  ②公司整体竞争力较强,已形成一定竞争壁垒

  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在通信、定位、存储、AI 算法、高清图像音视频处理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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