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1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39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50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9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239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
数量(万股) 例 额的比例
1 叶鉴雄 中国香港 核心骨干 4 1.61% 0.03%
2 吴启明 中国香港 核心骨干 5 2.01% 0.04%
3 鲍泽民 中国香港 核心骨干 4 1.61% 0.03%
4 严嘉萍 中国香港 核心骨干 4 1.61% 0.03%
5 吴子文 中国香港 核心骨干 4 1.61% 0.03%
小计 21 8.43% 0.18%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 218 87.55% 1.83%
(42 人)
预留部分 10 4.02% 0.08%
合计 249 100.00% 2.0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若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归属时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首次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完成,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个归属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部分归属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占预留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本激励计划的额外限售期
1、通过参与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承诺自每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额外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五)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归属前相应的任职期限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
归属期 考核年度 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 对应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
收入增长率目标 长率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15%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45% 35%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80% 85%
考核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 对应系数(X)
P≥100% 1
90%≤P<100% 0.9
80%≤P<90% 0.8
70%≤P<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