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509.87 万元。现将详细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美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170 号) 同意,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71.693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3,089.5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091.7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出具《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4)第 441C00008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 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
1 51,015.97 27,091.70
(一期)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53.11 1,0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462.73 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7,000.00
合计 95,831.81 36,091.70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441A014747 号),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
8,009.86 万元,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9.86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 本次置换金
项目名称
号 投入的金额 先投入金额 额
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
1 27,091.70 8,009.86 8,009.86
项目(一期)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0.00 -- --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00.00 -- --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 --
合计 36,091.70 8,009.86 8,009.86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69,978,664.20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39,622,641.51 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441A014747 号),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其他发行费用中 5,000,110.30 元(不含
增值税)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本次拟置换 5,000,110.30 元。拟置换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
金额(不含增值
序号 项目 投入金额(不含 本次置换金额
税)
增值税)
1 保荐承销费用 39,622,641.51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805,238.22 4,908,396.48 4,908,396.48
3 律师费用 8,871,189.40 91,713.82 91,713.82
用于本次发行的 -- --
4 4,905,660.38
信息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材 -- --
5 773,934.69
料制作费用
合计 69,978,664.20 5,000,110.30 5,000,110.3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决定是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509.87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本次置换事项。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441A014747 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
映了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止美新科技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情况。
4、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