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8,867,754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美新科技 股票代码 30158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邹小敏 孙晗笑
办公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 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
托乌塘地段 托乌塘地段
传真 0752-6531634 0752-6531634
电话 0752-6531633 0752-6531633
电子信箱 xmzou@meixin-wpc.com hanxiaosun@meixin-
wpc.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塑木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户外地板、墙板、组合地板等新型环保塑
木型材,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院落阳台、公用建筑设施、园林景观建设等户外环境。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新型
环保塑木型材的研发,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成功在配方设计、共挤成型、安装技术等方面构建了多项技术
壁垒。多年来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塑木产品,助力打造优质无忧的户外生活空间,凭借具有原木质感的全包覆
塑木产品系列受到世界各地用户的喜爱。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171,269,98 939,377,477. 939,377,477. 24.69% 689,176,032. 690,186,529.
6.82 45 45 79 99
归属于上市公 527,577,658. 448,886,243. 448,877,657. 367,062,288. 367,043,163.
司股东的净资 26 21 36 17.53% 13 09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793,118,566. 746,189,001. 746,189,001. 6.29% 694,711,768. 694,711,768.
29 38 38 89 89
归属于上市公 75,917,054.8 84,736,695.3 84,747,234.5 93,488,815.9 93,469,690.8
司股东的净利 0 2 1 -10.42% 1 7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79,638,963.7 82,469,286.7 82,479,825.9 -3.44% 90,489,449.6 90,470,324.5
非经常性损益 6 7 6 1 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 - - - -
的现金流量净 139,110,545. 150,669,032. 150,669,032. 7.67% 213,781,196. 213,781,196.
额 48 08 08 73 73
基本每股收益 0.85 0.95 0.95 -10.53% 1.08 1.0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85 0.95 0.95 -10.53% 1.08 1.0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5.55% 20.66% 20.70% -5.15% 33.81% 33.80%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9,952,050.92 210,311,097.91 198,875,094.53 193,980,32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146,200.37 25,786,254.58 14,210,321.61 17,774,278.2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282,576.97 25,577,877.51 14,530,663.94 22,247,845.3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2,349,472.05 -53,904,797.74 4,072,239.57 -16,928,5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