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5,818,300 元对募投项目“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建瓯”)进行增资,其中 1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85,818,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17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71.693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89.5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091.70 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4)第 441C00008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091.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
1 型材产业化项目(一 51,015.97 27,091.70
期)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53.11 1,0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462.73 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7,000.00
合计 95,831.81 36,091.7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确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美新科技新型 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美新建瓯以现金形式进行增资,增资
金额为 185,818,300 元,其中 100,0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85,818,3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美新建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83MA8U9HYK4W
成立时间 2021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1 月 18 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福建省建瓯市徐墩镇丰乐村马路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东融
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
地板制造;家居用品制造;货物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
经营范围 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
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美新建瓯 100%的股权。
美新建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9.30/2023 年 1-9 月 2022.12.31/2022 年度
总资产 4,914.70 1,966.90
总负债 1,543.06 7.00
净资产 3,371.63 1,959.9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88.27 -40.10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美新建瓯是基于募投项目“美 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5,818,300 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新建瓯进行增资,其中 100,0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85,818,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美新建瓯进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后,美新建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 100%股权。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