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7 证券简称:中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0 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32,01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359,577.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091,243.59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7,268,33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 2024年 3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2024〕1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到账金额 741,021,558.92
减:上市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712,130.66
减:本期银行暂扣费用 209.3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69,685,359.25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451,214.77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9,301,886.80
减:购买理财产品 304,5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363,555.42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734,313.5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38,734,313.5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三方监管协议》自签订
以来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1034200000034480 299,930.56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32050162960009988888 36,566,556.84
省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406020100100379726 633,503.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519903372110018 967,458.3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51549600000911 266,863.99
合计 38,734,313.55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539.75万元,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60,550,172.7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4,451,214.7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即共计使用465,001,387.4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出具(天健审〔2024〕15-54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动力锂电池精密 843,700,814.41 667,268,333.71 425,247,057.37 425,247,057.37
结构件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50,905,600.00 50,000,000.00 35,303,115.34 35,303,115.34
目
合 计 894,606,414.41 717,268,333.71 460,550,172.71 460,550,172.71
注:公司拟置换总金额为 460,550,172.71 元,其中采用票据支付的金额为 116,809,085.92
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为 374,136,574.02 元。未置换金额在票据到
期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4,323.43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款余额为3,873.4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30,45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30,450.00万元。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
1 件项目 843,700,814.41 843,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