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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6 深市 佳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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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采用口头或者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得换届选举有效决议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当天以现场口头通知、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全体董事
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路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其中董事梁禹鑫先生、金豫江先生,独立董事张士宝先生、刘思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路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张士宝(主任委员)、刘思、梁禹鑫

  2、战略委员会:路强(主任委员)、陆玉计、肖军

  3、提名委员会:肖军(主任委员)、路强、张士宝

  4、薪酬与考核委员:刘思(主任委员)、路强、张士宝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路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陆玉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程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陆玉计先生为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02.5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