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568 深市 思泰克


首页 公告 思泰克: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思泰克: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思泰克: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4-008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385,040.1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9,385,040.10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9,938,504.0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33,158,651.77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517,659,672.32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6.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而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本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在强化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现金分红,与
投资者共创共享公司价值。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