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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4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
  秘书黄鸿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鸿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
  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鸿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黄鸿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黄鸿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即至 2027 年 4 月 21 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鸿辉先生通过厦门中仑海
  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10,000 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3%,其配偶及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黄鸿辉先生将继续遵守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黄鸿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鸿辉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杨清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马彬惠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至 2027 年 4 月 21 日止。

  马彬惠女士目前在公司担任证券中心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马彬惠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2-6883981

  传真:0592-6883521

  电子邮箱:IR@sinolong.net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 268-1 号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4 日

  附件:马彬惠女士简历

  马彬惠,女,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
门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中心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彬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马彬惠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