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30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52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惠柏新材”,股票代码为“301555”。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30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2.88元/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5.33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最终,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15.3335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49.2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57.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50%。根据《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984.22209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61.3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87.9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18.7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84377771%,有效申购倍数为3,516.44925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4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045,91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52,730,580.9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41,58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239,419.04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879,2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71,796,096.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190,473 股,约占网下发行
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41,583股,包销金额为3,239,419.04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61%。
2023年10月26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为6,495.83万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1)保荐费:471.70万元(不含增值税);(2)承销费:3,511.44万元(不含增值税);
2、审计及验资费用:1,255.77万元(不含增值税);
3、律师费用:683.96万元(不含增值税);
4、发行上市手续费:63.52万元(不含增值税);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9.43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1)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2)发行上市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6553417、010-66553472
联系邮箱:dxzq_ipo@163.com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