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文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
第四十九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 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1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举一名董事主持。……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2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主持。……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主持。……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3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
人,不设副董事长。 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4 名,不设立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 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副董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5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表列示的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还修改了签署日期。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将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或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