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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38 深市 骏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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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骏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
杨波、曾新晓、谭小平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各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制定《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制定《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制定《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制定《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制定《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制定《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凤凯先生、杨巧云女士、杜鹃女士、杨波先生、刘亚琴女士、彭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杨凤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杨巧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杜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杨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刘亚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彭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谭小平女士、卢少平先生、邢燕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谭小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卢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邢燕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管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而制定了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及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0 票,回避表决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及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系公司考虑长远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而做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完善产业布局,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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