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
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离任独立董事何君和现任独立董事卢少平、邢燕龙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2023 年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和 2024 年年度经营计划,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系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而作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
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及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0 票,回避表决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
委员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巩固市场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反映了 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等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同意予以置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应予以调整,公司的章程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制定《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修订《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