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512 深市 智信精密


首页 公告 智信精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智信精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智信精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朱明园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业先生、王雄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欧阳业先生、王雄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提名委员会核查,欧阳业先生、王雄杰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符合担任公司对其岗位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原监事离任三年内被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欧阳业先生曾于 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王雄杰先生曾于 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欧阳业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且在企业管理、业务开拓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及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欧阳业先生自前次离任监事职务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王雄杰先生具有专业背景优势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在公司任职时间较长,熟悉公司
业务及子公司运营管理,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及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雄杰先生自前次离任监事职务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简历:

  欧阳业先生,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翰硕宽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售后主管、株洲大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品质经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 年 2 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市场业务中心项目经理、副总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阳业先生通过珠海智诚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智信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17,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王雄杰先生,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深圳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助理机械工程师、深圳市龙兴佳特水处理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助理机械工程师、深圳市集成光机电产品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兴震宇机械模具厂机械工程师、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2012 年 5 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研发总监;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雄杰先生通过珠海智诚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84,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