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956,503.2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7,901,016.13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335,647,175.50 元,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68,575,893.32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 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为 268,575,893.32 元。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3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 40,000,05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