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322,321,330 股,占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0,230,000 股的 71.59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4,637,0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0,230,000 股的 34.34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167,684,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0,230,000 股的 37.244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1,960,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0,230,000 股的 20.42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 3,602,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0,230,000 股的 0.8002%;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8,357,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0,230,000 股的 19.625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制选举马科先生、罗佳先生、陈钊先生、马德福先生、江泱先生、金荣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任期截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马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2 选举罗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3 选举陈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313,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7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52,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14%。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4 选举马德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5 选举江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6 选举金荣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制选举雷霆先生、雷正明先生、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任期截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雷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雷正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3 选举王建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制选举张杰先生、刘耀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任期截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02 选举刘耀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29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3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杨振华、高聪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